石雕藝術贊助與美第奇家族
發布時間:2011-08-14 02:00:00 閱讀:5802
石雕藝術不是一個獨立自足的實體,而是有其誕生、存在、消亡的廣闊社會文化背景。無論如何,在研究藝術時,我們不能將它與其他因素完全割裂開來,囚為誰都難以否定下述事實:
一件藝術作品總是創作者所受到的來自藝術傳統及他身處社會的壓力的產物。哈斯克爾的第一部著作《雕刻贊助人與畫家、雕塑藝術家》對贊助人和收藏家的不同動機與趣味,以及藝術市場機制的變化進行了深入的考察,揭T了藝術是怎樣在不斷變化的物質和贊助條件下產生的。這本書的問世,改變了西方藝術一史家的思維方式:即從訂購人而非一藝術家的角度來看待藝術史。貢布里希在1960年的《作為雕塑藝術贊助人的早期美第奇家族》一文中指出:直至15世紀,“藝術作品是捐贈人的作品”,被視為創作者的是贊助人而非藝術家。贊助者個人的雄心、財富和趣味決定了題材和媒介的選擇,幾乎就等于藝術作品創作者實際所做的。從這個角度來說,贊助人對藝術生產和發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推動作用。
美第奇家族為佛羅倫薩的望族之冠,遠祖已不可考,13一世紀依靠貿易和銀行業發跡,后來在政治上取得了勢力,統治佛羅倫薩長達4個世紀之久。美第奇家族長期為文人和藝術家提供保護和資助,是意大利文藝復興時期最重要、最偉人的藝術贊助者,他們“總共承擔制作了幾乎所有委托藝術品的一半。”131美第奇家族如此豐富的藝術贊助,使得歷史學家彼得·伯克于1968年對文藝復興時期’‘創造性的精英”進行分類時,將意大利所有對藝術的資助歸結為兩種:美第奇的和非美第奇的贊助,米開朗基羅的傳世名作石雕大衛就是在美第奇家族贊助下制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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